道德经 三十辐章第十一

三十辐章第十一

三十辐共一毂,当其无,有车之用;埏埴以为器,当其无,有器之用;凿户牖以为室,当其无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。

竭知尽物以为器,而器之用常在无有中。非有则无无以致其用,非无则有有以施其利,是以圣人常无以观其妙,常有以观其彻。知两者之为一而不可分,则至矣。

 

道德经:

第十一章】三十辐共一毂(gǔ),当其无,有车之用。埏埴(shān zhí)以为器,当其无,有器之用。凿户牖(yǒu)以为室,当其无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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