淳德第六十五
古之善为道者,治古之善,以道治身及治国者。
非以明民,不以道教民,明知巧诈也。
将以愚之。将以道德教民,使朴质不诈伪。
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以其智多,故为巧伪。
以智治国,国之贼;使智惠之人治国之政事,必远道德,妄作威福,为国之贼。
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不使智惠之人知国之政事,则民守正直,不为邪饰,上下相亲,君臣同力,故为国之福也。
知此两者亦楷式。两者,谓智与不智者。常能智者为贼,不智者能为福,是治身治国之法式也。
常知楷式,是谓玄德。玄,天也。能知治身及治国之法式,是谓与天同德也。
玄德深矣远矣,玄德之人,深不可则,远不可极也。与物反矣,玄德之人,
与万物反异,万物欲益己,玄德施与人也。
乃至于大顺。玄德与万物反异,故能至大顺,顺天理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