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爱己第七十二

爱己第七十二

民不畏威,大威至矣。威,害也。人不畏小害,则大害至,谓死亡也。畏之者,当爱精神,承天顺地也。

无狭其所居,谓心居神当宽柔,不当急狭也。

无厌其所生。人所以生者为有精神,托空虚,喜清净,饮食不节,忽道念色,邪僻满腹,为伐本厌神。厌,于艳反。

夫唯不厌,是以不厌。夫唯独不厌精神之人,洗心濯垢,恬泊无欲,则精神居之不厌也。

是以圣人自知自知己之得失。

不自见, 不自显见,德美于外,藏之于内。见,贤遍反。

自爱自爱其身,以保精气也。

不自贵。不自贵高,荣名于世。

故去彼取此,去彼,自见自贵;取此,自知自爱。去,羌吕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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