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

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

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。

夫性自有威,高明光大,赫然物莫能加,此所谓大威也。人常息溺於众,妄畏生死,而惮得丧。万物之威,维然乘之,终身惴栗之不暇,虽有大威而不自知也。苟诚知之,一生死,齐得丧,坦然无所怖畏,则大威烨然见於前矣。

无狭其所居,无厌其所生。夫惟不厌,是以不厌。

性之大,可以包络天地。彼不知者,以四肢九窍为己也,守之而不厌。是以见不出视,闻不出听,蕞然其甚陋也。故教之曰无狭其所居。彼知之者,知性之大而吾生之狭也,则愀然厌之,欲脱而不得,不知有厌有慕之方囿於物也,故教之曰无厌其所生。夫惟圣人不狭不厌,与人同生,而与道同居,无广狭净秽之辨,既不厌生,而后知生之无可厌也。

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,自爱不自贵,故去彼取此。

圣人虽自知之而不自见以示人,虽自爱之而不自贵以眩人,恐人之有厌有慕也。厌慕之心未忘,则犹有畏也。畏去,而后大威至矣。

道德经:

【第七十二章】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。无狎(xiá)其所居,无厌(yà,“厌”同“压”)其所生。夫唯不厌(yà,“厌”同“压”),是以不厌(yàn)。是以圣人自知,不自见(xiàn);自爱,不自贵。故去彼取

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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