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含德之厚章第五十五

含德之厚章第五十五

含德之厚,比於赤子。

老子之言道德,每以婴儿况之者,皆言其体而已,未及其用也。今夫婴儿泊然无欲,其体之者至矣,然而物来而不知应,故未可以言用也。

毒虫不螫,猛兽不据,攫乌不搏。

道无形体,物莫得而见也,况可得而伤之乎?人之所以至於有形者,由其有心也。故有心而后有形,有形而后有敌,敌立而伤之者至矣。无心之人,物无与敌者,而曷由伤之夫。赤子之所以至此者,唯无心也。

骨弱筋柔而握固,未知牝牡之合而作,精之至。

无执而自握,无欲而自作,是以知其精有余而非心也。

终日号而不嘎,和之至。

心动则气伤,气伤则号而嘎。终日号而不嘎,是以知其心不动而气和也。

知和曰常,

和者,不以外伤内也。复命曰常,遇物而知反其本者也。知和曰常,得本以应万物者也。其实一道也,故皆谓之常。

知常曰明,益生曰祥,

生不可益,而欲益之,则非其正矣。祥,妖也。

心使气曰强。

气恶妄作,而又以心使之,则强梁甚矣。

物壮则老,是谓不道,不道早已。

益生使气,不能听其自然。日入於刚强而老从之,则失其赤子之性矣。

道德经:

【第五十五章】 含德之厚,比于赤子。蜂虿(chài)虺(huǐ)蛇不螫(shì),猛兽不据,攫(jué)鸟不搏

。骨弱筋柔而握固。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,精之至也。终日号而不嗄(shà),和之至也。知和曰常,知常

曰明,益生曰祥,心使气曰强。物壮则老,谓之不道,不道早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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